关于2023年度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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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财务〔2022〕2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及必需、成熟、聚焦的原则组织项目入库,确保项目纳入预算后即可立即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绩效填报质量不高的项目予以退回,并对退回率等情况进行通报。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人员填报,于6月30日上午12:00点前将填报的“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明细表”(附件3)和“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4)及文字材料盖章后交至行政楼 3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glk@hzu.edu.cn。
联系人:财务处管理科,张老师;联系电话:2527893。
附件:
1.2023年度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初步目录
2.2023年度省教育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他事业发展
性支出一级项目(初步)参考清单及二级项目入库要求
3.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明细表
4.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
财务处
2022年6月23日
附件2:2023年度省教育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一级项目(初步)参考清单及二级项目入库要求.pdf附件1:2023年度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初步目录.pdf惠院财务〔2022〕20号 关于2023年度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附件4: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xls附件3:2023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