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份报销业务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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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财务〔2021〕38号
各单位:
根据防疫要求,疫情期间不能人群聚集,同时为满足校内教职工报账需求,各单位每周均安排一次报账机会,每个月共四次。现将11月份的报账工作安排如下:
1、分批、分时间段办理具体报销业务(详见附表),请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办理报销手续;
2、请各二级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单位报销业务;个人科研、教研项目可自行办理报销业务;
3、后续报销时间安排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529150。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0月29日
惠院财务〔2021〕38号 关于2021年11月份报销业务办理的通知.pdf
疫情防控期间报销时间安排表(21年11月).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