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份报销业务办理的通知 ——————————————————————————————————————— 惠院财务〔2021〕6号
各单位: 根据防疫要求,疫情期间不能人群聚集,同时为满足校内教职工报账需求,现将3月份的报账工作安排如下: 1、分批、分时间段办理具体报销业务(详见附表); 2、请各二级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单位报销业务;个人科研、教研项目可自行办理报销业务; 3、后续报销时间安排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529150。
财务处 2021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