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0年市级项目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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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财务〔2020〕5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财政局的规定,2020年市级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必须在2020年内申请使用,年底若有结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全部收回。为保障各项目正常运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截至2020年11月16日止仍有市级项目预算剩余额度的经费使用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项目经费预算额度使用申请提交财务处,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财务处8-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hzu.edu.cn,未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剩余的项目经费预算额度将被市财政局收回。
2020年市级项目经费仍有预算额度剩余的经费使用单位有: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科研处、音乐学院,相关项目经费预算剩余额度详见附件。
附 件: 2020年市级项目经费预算剩余额度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527893
财务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2020年市级项目经费预算剩余额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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