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财务大检查的通知
———————————————————————————————————————— 惠院财务〔2020〕51号
各部门(学院):
根据《惠州市开展整治违规公款吃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校纪委关于《惠州学院开展整治违规公款吃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领导,分工合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栋
成 员:财务处、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审计处、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划处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处,负责常规工作。
本次财务大检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协调此次财务大检查的全局性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问题的研究及决策。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次检查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校内自查及重点检查工作;
(3)根据各部门(学院)提交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抽查情况,撰写学校财务大检查总体工作报告。
3.各部门(学院)职责:
(1)成立由各部门(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落实专门人员开展该项工作;
(2)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及时报送自查报告表及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3)各部门(学院)行政负责人是本次检查中的主要负责人,应切实领导和做好本部门(学院)的自查及清理清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对学校2019年以来各部门(学院)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检查,对重大问题可予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制定是否具有整体性,是否存在分开报送现象;预算资金使用是否有计划,并符合相关制度程序;预算的执行是否明确经济责任;预算过程是否公开,预算执行是否透明;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执行中工作安排是否与预算安排相符等。
(二)收费管理。各项收费是否有立项、有审批、有标准;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情况;有无擅自在外开户情况;是否贯彻了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情况;是否按规定足额上交了各项收入;有无截留、瞒报或少报的情况;各项支出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
(三)应交未交收入管理。是否存在应交未交收入,包括各类办学收入、资产经营性收入、代收费收入及其他收入。
(四)包干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是否存在挤占正常的教学业务经费;是否存在挤占实验实习经费;是否存在“小金库”和账外账,公款私存,体外循环现象。
(五)公务接待管理。是否存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情况;是否存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积分卡、预付卡等行为;是否存在在学校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招待私客等问题;是否符合招待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审批流程等管理规定。
三、时间步骤
此次检查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到2020年12月20日前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2020年10月25日前)
制发文件,召开全校财务大检查部署工作会议。
(二)部门(学院)自查阶段(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
各部门(学院)依照本通知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并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表及自查工作总结报告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后交至办公室(行政楼302室,电话:2523659),并把电子版发送到财务处邮箱(cwc@hzu.edu.cn)。
(三)重点抽查和处理阶段(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学校检查领导小组依照各部门(学院)自查的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并视检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
根据各部门(学院)自查与重点抽查情况,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学校财务大检查总体工作报告。
四、原则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部门(学院)的自查自纠及清理清查工作。
(二)以查促改。各部门(学院)要边查边改,对存在问题的,要对所有帐目、银行存单、各类票据、货币资金等一并上缴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制定措施。各部门(学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措施,确保相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贯彻实施。
(四)结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问题性质的不同,将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边查边犯的部门(学院)领导人和责任人,要从严处理。
附件: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财务处
2020年10月21日
惠院财务〔2020〕51号 关于开展全校财务大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