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财政专项资金下达的通知
———————————————————————————————————————
惠院财务〔2020〕41号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94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计划机制、预算执行定期分析机制。财务处现通过OA及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单位签收国库指标下达明细及资金下达文件,请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
具体财政专项资金及负责部门详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计划管理科,李丽婷,联系电话:2529569。
财务处
2020年9月2日
惠院财务〔2020〕41号 关于2020年省财政专项资金下达的通知.pdf
附件-2020年国库资金指标下达明细(9月2日).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