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每月报送国库资金及“冲补强”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 惠院财务〔2020〕3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94号)文件精神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截至2019年12月底部门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省属各学校每月预算执行情况要在校长办公会进行汇报,并将会议研究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计划于下月报送省教育厅。
根据文件要求,财务处每月初会将上月各单位资金执行情况发至各单位办公邮箱。同时对各单位国库资金预期支出情况进行摸底,请各单位填报国库资金梳理情况表(详见附件1),另为加快预算执行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于每月15日前填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表(详见附件2、附件3),纸质版盖单后交至行政楼302办公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cwc@hzu.edu.cn。(各单位国库资金梳理情况表、6月、7月资金使用计划表请于6月20日前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计划机制、预算执行定期分析机制,及时研究预算执行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支出任务完成计划。
备注:国库资金涉及单位:校办、人事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与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冲补强”资金涉及单位:科研处、人事处、图书馆、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与基建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综合科,李丽婷,联系电话:2529659。
财务处
2020年6月18日
惠院财务〔2020〕31号 关于每月报送国库资金及“冲补强”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1-3.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