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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财政局统筹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涉农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部门配合、分工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的改革工作新格局。整个改革高位推进,成效明显,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支出10.79亿元,支出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147%,主要的做法成效体现在突出“四个注重”,实现“四个转变”:

  一、注重“破”,实现资金使用由分散向集中财力办大事转变。在统筹推进改革中,加强改革相关政策研究,从改革发展大局着想,全方位组织市直涉农部门加强相关改革政策的学习宣传,围绕改革目标,统一思想认识,着力从打破行业部门间和部门之间的利益格局发力,从彻底改变各自为政、利益固化问题抓起,将资金归集投向同一战略目标,实现资金使用由分散向集中财力办大事转变,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改变了以往部门“各干各的事、各花各的钱”,资金分配“散”“撒胡椒面”现象。

  二、注重“统”,实现资金使用由低效向高效转变。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12个部门近30项市级涉农资金5.43亿元予以统筹整合,做到统筹与调剂高度统一,切实把资金用在急需的地方,群众最期盼和收益最大的项目上。如统筹省涉农资金15813万元用于惠东白马河、惠阳沙田水等中小河流治理,统筹24292万元用于镇通行政村公路窄路拓宽改造,调剂1854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从农业产业发展类、林业生态建设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中共整合调剂605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既有效加快了资金支出进度,减少资金结余闲置,2019年底上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达89%,又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让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

  三、注重“放”,项目资金审批权由市直部门主导向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主导转变。紧紧围绕省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目标要求,以“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以及进一步加大县(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统筹调配权为落脚点,将下放审批权改革作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举措。在实现跨部门整合的基础上,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区分约束性和指导性任务,在不违反省的原则下,实现市级涉农资金由县(区)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不低于70%,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大了县(区)的统筹权,实现了项目资金审批权由市直部门主导向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主导转变,改革力度走在全省前列。

  四、注重“建”,项目储备由简单粗犷型向精准优转变。项目库建设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基础,资金使用效果是引导资金安排和资金调整的首考条件。一年的改革实践,涉农部门“规划引领,绩效优先”的管理理念逐步形成,主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从根本上实现了从以往“先安排钱,再研究事”的粗放管理模式向“先谋划事,再安排钱”转变。目前全市涉农领域纳入项目库储备项目639个84.02亿元。同时注重绩效目标导向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与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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