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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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一:

省财政厅预算指标下达;

流程二:

1)用款单位及个人确认项目指标后直接支付申请(项目支出);

2)用款单位及个人确认项目指标后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项目支出);

3)财政授权支付(基本支出);

流程三:

凭证制作修改、打印凭证、凭证送审;

流程四:

凭证送审

1)凭证审核通过,则凭证开票,发送,银行处理,再进入下一流程。如果银行处理发生退单则需要重制凭证,从流程三重新开始;

2)凭证审核不通过,返回修改,从流程三重新开始;

流程五:

部门审核

1)部门审核通过,完成财政处理流程;

2)部门审核不通过,返回修改,从流程三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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